仲裁裁决是仲裁庭根据当事人双方之间的争议所作出的裁决,自作出之日产生法律效力。如果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执行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有一定的限制。下面由找法网小编详细介绍终局裁决申请强制执行的限制。
终局裁决是指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结时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实体争议所作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1)劳动报酬包括:①计时、计件工资;②加班加点工资;③奖金;④津贴、补贴;⑤带薪年休假报酬;⑥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⑦其他劳动报酬等。
(2)工伤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化验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与工伤或者职业病治疗有关的费用等。
(3)经济补偿金包括:①《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竞业限制期内给予的经济补偿;③《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工资;④《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经济补偿等。
经济赔偿金包括:①《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二倍工资;③《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④《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的加付赔偿金等。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仲裁裁决10天后即可申请执行。劳动仲裁裁决用人单位10日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逾期未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不能在仲裁裁决作出后马上申请强制执行,应当给予对方一定的时间履行裁决。经过该法定时间,仍未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终局裁决申请强制执行并不是都任意时间、任意情况下都可以申请,而是有一定的时间和情形限制,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内容经过法定时间,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要了解,欢迎登录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