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申请公租房只能是本地户口,2015年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化解房地产库存,减低商品房房价,减少买房限制性措施,将申请购买公租房的对象扩大到非户籍人员。那么非户籍人员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非户籍人员公租房申请条件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各地具体政策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拓展资料
公租房申请流程
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
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明确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这将公租房政策的福利范围更扩大化,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有其它法律问题有疑惑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