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孩子的抚养费是作为父母的责任与义务,主要是用于孩子的生活和教育的,当然这个抚养费也是根据双方的实际收支情况而定的。但是如果有一方履行其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提出诉讼的。那么婚内抚养费起诉状范本是怎么样?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原告:张**,女,汉族,20**年8月**日生,现住**县******巷14号。
被告:张**,男,汉族,19**年*月**日生,现住**县8********巷5号。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母亲孙**与被告于20**年9月4日登记结婚,20**年8月**日原告出生。因为原告是女儿,被告对原告母亲常常冷暴力和语言、肢体暴力。被告在20**年4月将原告及母亲赶出家门,自此原告和母亲在原告姥姥家居住,原告有癫痫病,原告母亲在月子里也积劳成疾,而被告从未看望过原告母女更没有给过一分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的规定,被告应支付原告抚养费,故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此致
**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张**
法定代理人:
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1、夫妻双方婚内分居生活的,子女可请求未履行抚养义务一方支付抚养费;离婚纠纷中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亦可要求另一方补付婚内抚养费。
2、单纯请求支付婚内抚养费,未提起离婚请求的,应以未成年子女为原告。
3、对于婚内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应结合支付方分居期间的每月收入按照20%-30%的比例予以确定每月抚养费。
4、婚内分居期间抚养费未分割按月计算,请求一个确定具体数额的,由法院予以酌情确定具体数额。
5、夫妻婚内分居,一方未支付抚养费,未成年子女提起诉讼要求补付分居期间抚养费的,可同时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6、夫妻分居期间,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在分居期间付过子女保姆费或为子女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医药费等,可视为已经履行相应抚养义务,不再支付婚内抚养费。
7、夫妻分居期间,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在分居期间为家庭生活偿还房屋、车辆贷款等的,可视为已经履行相应抚养义务,不再支付婚内抚养费。
8、夫妻婚内分居,后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同时要求另一方补付分居期间子女抚养费的,法院最终不准予双方离婚的,将把原告方包括请求婚内抚养费的全部诉请一并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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