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夫妻想要办理复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手续,这样才能让自己的婚姻重新受到法律的保护。深圳办理复婚需要什么手续?找法网小编马上就为大家介绍。
一、深圳办理复婚需要什么手续
1、办理复婚手续,男女双方需持当事人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二、深圳办理复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根据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的答复,需要携带
1、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要整本提供;
2、集体户口本需提供自己户口单页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不方便提供,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果自己集体户口卡单页有清晰圆形的户口专用章,且未限制单独使用该页,也可只提供该单页(有首页信息更加完整);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大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合影照三张;
5、申请复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除须持与结婚登记相同的证件外,还须持《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三、复婚的法律依据
复婚程序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但是,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缴回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恢复其合法的夫妻关系。离婚当事人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法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
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2003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以上就是深圳办理复婚需要什么手续的介绍。复婚与结婚是有区别的。所不同的是,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复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出于自愿,不是强迫的或他人的干涉,复婚时,男女双方必须持有关证明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