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的缴纳是诉讼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关于诉讼费用缴纳的标准根据不同案件标准也有不同规定,那么你知道财产案件诉讼费用缴纳标准如何吗?诉讼费应该由谁交?去哪里交?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执行费(申请人不预交)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每件50元至500元;
(2)、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执行金额×1.5%-100元;
(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金额×1%+2400元;
(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执行金额×0.5%+27400元;
(6)、超过1000万元:执行金额×0.1%+67400元
3、保全费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 :1%;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
4、离婚案件:每件50-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
5、侵害人身权案件:每件100-500元,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
6、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100元。
7、劳动争议案件: 每件10元。
8、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无争议金额的,每件500-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9、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
①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
②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③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其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
④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⑤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⑥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二审调解结案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法院决定。
⑦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负担,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费用负担,而要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负担办法。
⑧如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责成被告负责偿付。
⑨作为当事人的公民,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拿到法院判决,判决生效后,根据判决结果应当负担诉讼费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财务部门缴纳。法院采取银行代收方式的,可以直接到代收银行缴纳诉讼费,将银行收款凭条交到法院财务部门。
立案时就要预交诉讼费,如果法院受理案件后,原告不在法院通知的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法院则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所以,交费肯定在判决之前。不过原告经济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话,可以申请法院缓减免交诉讼费。
综上所述,财产案件诉讼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诉讼费用一般有败诉方承担,至于具体应当由谁交要等判决结果具体确定,诉讼费可到法院财务部门交也可到法院指定银行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