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发展的某个阶段,可能会产生股东身份的变化,即原始股东可能通过转让股权的形式退出公司;而新的投资者通过接收股权将成为公司新的股东,股权转让只是新股东加入公司的一种方法,投资者还可以通过收购公司资产等手段成为公司股东,那么,有限公司是否可以收购自己公司的股权?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股权收购?
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股权收购通过购买目标公司股东的股份,或者收购目标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或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收购方的股份.换取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又称吸收合并)二种方式进行;前一种方式的收购使资金流入目标公司的股东账户;而后一种方式的收购不产生现金流(还可合理避税)。当收购方购买目标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从而获得经营控制权,称之为接受该企业。而未取得经营控制权的收购称之为投资。
股权收购是个程序说法,收购的形式可以通过股权转让进行,办理的程序基本差不多,税收方面也是基本相同的,股权收购要注意对被收购方的债务及其他股东履行优先权做事先准备。
二、有限公司能收购自己公司的股权吗?
有限公司一般不能收购自己公司的股权,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为了减少本公司注册资本;
2、为了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的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相关法律可参考: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股权收购是一个比较广泛的说法,既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收购目标公司股份,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达到收购的目的。以上就是“有限公司是否可以收购自己公司的股权”这一问题的解答,更多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