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交强险是在购买车辆的时候所应该购买的保险。对车辆发生一定的意外的一种保险措施。车主还可以根据自己汽车的实际状况与使用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附加险。那么,交强险生效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交强险生效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
交强险作为一种强制性车险,采用的是即时生效的原则。
根据保监会的要求,交强险保单上将有两种提示方式。
一是在保单的“特别约定”栏中,保险期间会作特别说明,写明或加盖“即时生效”等字样,使保单自出单时立即生效;
二是公司系统能够支持打印体覆盖印刷体的,出单时在保单中打印“保险期间自×年×月×日×时……”覆盖原“保险期间自×年×月×日零时起……”字样,明确写明保险期间起止的具体时点。
二、交强险的退保条件有哪些
如果交强险保单尚未生效,即可办理退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部分条件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
第二十三条 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交强险合同解除后,投保人应当及时将保险单、保险标志交还保险人;无法交回保险标志的,应当向保险人说明情况,征得保险人同意。
第二十四条 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所列明的投保人、保险人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情况时,保险人按照日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
交强险作为一种强制性车险,采用的是即时生效的原则;保监会下文给各个保险公司,要求交强险改变“零时生效”的传统,正式实施“即时生效”。根据保监会的要求,交强险保单上将有两种提示方式。交强险生效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