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19-05-28 16: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实际上,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属于免除处罚,是基于该行为存在法定事由而不被追究,行为人不承担行政处罚法律责任。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什么意思?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行政处罚适用范围是什么?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什么意思

  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什么意思

  不予行政处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规定以下情况可不予行政处罚: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设定和实行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5、一事不再罚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适用范围是什么

  1、处罚较重的案件,即对个人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下罚款以外的所有行政处罚,对组织处以警告和1000元以下罚款以外的所有行政处罚。

  2、情节复杂的案件,即需要经过调查才能弄清楚的处罚案件。

  3、当事人对于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以上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税务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您好,如果您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前行政诉讼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行政处罚决定书 不予罚款
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给受害人一份。受害人在这件事中是行政相对人,有权利对他的处罚决定提出异议,包括申请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
直系亲属签收的,视为送达。受处罚人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处理方案或是提起复议
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处罚
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给受害人一份。受害人在这件事中是行政相对人,有权利对他的处罚决定提出异议,包括申请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
咖啡企业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你好,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执行
公司贷款,是否应承担责任
你好,是否有股份呢
公司没运营,怎么年报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吉安小区地址是否可以注册公司
注册公司必须要有地址,基本上有2种,一种就是实际办公加注册,一种是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不一致。注册公司的地址可以有三种选择:1、自有产权;公司注册时,选择的可以是
你好,想咨询一下企业财务免责的问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