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一般对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需要设立一个法定监护人,来管理其财产,对其行为给予教导、监督。同样的,监护人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有资格的。那么怎样才能成为法定监护人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怎样才能成为法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的设立,依其方式,可以划分为当然设立、协议设立和公权力指定设立。
(一)当然设立,指第一顺序人全体做监护人。
(二)协议设立,可分四种情况:
1、当第一顺序人为二人以上时,经其协议,只由其中一部分人做监护人。
2、经各顺序人协议,由第二顺序人做监护人。
3、经精神病人监护人各顺序人协议,只由第三顺序人或第四顺序人做监护人。
4、经各顺序人协议,由各顺序人共同做监护人。
(三)公权力指定设立,即由主管组织指定监护人的设立方式。其要件为:
1、须不能依照当然设立和协议设立程序产生监护人,尤其对于何人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情况。
2、须由主管组织指定。关于主管组织,民法通则规定是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当父母不在同一单位时,则有两个有资格指定的机关),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在为精神病人指定监护人时,是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
二、法定监护人的义务
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
(一)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人学;
(二)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
(三)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减免)。
(四)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五条规定,对于那些未经批准,拒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以及让正在小学、初中就学的子女或被监护人中断学业的家长,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其他行政处分,开采取有效措施,责令他们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
以上就是怎样才能成为法定监护人的介绍。小编提醒的是,有了法定监护人的资格,其应尽的义务也要做到。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进行咨询解答。
如果您还想了解关于监护人的相关内容,找法网小编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