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更新时间:2019-08-14 16: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物权”一词是由中世纪的注释法学派首先提出来的。罗马法时,以“对物之诉”为基础,创立了具有近代意义的物权学说。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物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什么是物权?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的区别是什么?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物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一、物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物权的支配性和排他性决定了对物权的保护应当与物权本身共始终。物权请求权是从物权派生的、保障物权不受侵害的从属性的权利,其作用在于当物权受到侵害时,用于排除侵害,确保物权人权利的完满。所以,物权请求权应当与物权本身共始终。特别是不动产物权通常可以存在较长的时间,如公民的住宅用地,其使用权长达70年,而且期限届满时还可以自动续期。如果物权请求权存在诉讼时效,那么一旦诉讼时效超过,物权就会成为一种没有防御能力的权利,物权人对物进行独占性支配的目标因此也告终止。可见,物权请求权不适用时效是物权的支配性和排他性所决定的。

  二、什么是物权

  1、物权是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特定的物而享受其利益,并得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2、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制定物权法,对明确物的归属,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更加重要意义。

  三、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的区别

  1、物权请求权的实现或物权性民事责任的承担,权利人无需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2、物权请求权的实现不以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为前提。

  3、债权请求权的行使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而物权请求权很难适用诉讼时效。

  4、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主体并不局限于物权人本身,因为物权请求权是与物密不可分的,任何对物的占有构成侵害或妨碍的,物的持有、占有者即可行使此项请求权。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物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什么是物权、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的区别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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