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政府采购置于全社会的公开监督之下,最大限度地消灭滋生腐败的环境条件,为反腐倡廉,改善政府形象提供有力的保障。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怎么解决政府采购合同纠纷?政府采购方式应该如何确定?政府采购人的义务有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合同纠纷" alt="怎么解决政府采购合同纠纷" />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但是协商往往难以达成,并且协商达成的协商只是新的一种合同,没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容易反悔。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一裁终局的特定,并且仲裁一般不公开审理,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员,仲裁较诉讼比较有效率。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条的规定,我国政府采购采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模式。同时,第二十六条规定了政府采购采用五种基本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并确定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此外,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公开招标标准的规定原则以及采购方式的批准权限,涉及到具体的采购项目时,政府采购方式的确定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据此,我们可以总结为这样几条原则:
1、采购模式的审批原则。
2、采购方式的审批原则。
3、公开招标优先原则。
4、原则性与灵活性并行原则。
采购人的义务主要包括:
1、遵守政府采购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接受和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还要接受和配合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以及监察机关的监察;
3、尊重供应商的正当合法权益;
4、遵守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秩序;
5、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在指定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招标结果;
7、依法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妥善保存反映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
9、其他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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