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赔偿过低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0-02-11 17:34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拆迁补偿问题一直是很多住房人群以及国家政府所关心的事情。但是由于拆迁补偿与棚户区拆迁改造二者的性质有所不同,导致二者的赔偿标准也不一致。那么大家知道棚户区改造赔偿过低怎么办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棚户区改造赔偿过低怎么办?

  棚户区改造赔偿过低怎么办?

  1、关注和主动索要拆迁人和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法定征收文件。

  其中包括:集体土地中的《征地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国有土地中的《征收补偿决定》、《评估报告》等;还要关注两个内部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和银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其中,两个内部文件需要通过提请政府公开或诉讼才能看到,及时关注政府通知和公开信,还要了解安置补偿实施细则或办法。

  只有国家依法征收,依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律程序,才具有强制性,如果是说没有依法征收,就不具备强制性,被拆迁人才能合法合规的向拆迁人提出合理的拆迁补偿。

  2、补偿标准一旦有分歧,坚决不能签字,更不要提交被拆迁房屋及土地的权属证明原文件。

  尤其是一些棚户区改造当中,拆迁人要求先把权属证明原件提交,一定要注意,不能随意提交;在补偿标准出现分歧,一定不要签字,即使拆迁程序违法,一旦签了字,就是同意了拆迁补偿方案,违法与否也和被拆迁人没有关系了。

  3、房屋被认定违法建筑。明确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并非拆迁方认定,而是根据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包括处罚决定实先告知书、处罚决定书、限期拆除决定书、强制拆除通知书、催告等法定程序。

  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棚户区改造赔偿过低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如果赔偿过低,大家先要了解相关法定征收文件,再与相关单位进行协商咨询。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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