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实施三证合一改革之后,该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等信息变更依旧需要重新登记,那么大家知道三证合一变更税号之前的准备事项有哪些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纳税人需要完成征期抄报税。
2、将原税号取得的进项发票全部认证,提醒相关客户(购货方)将你公司开具的发票全部认证;并与你公司的供货方约定变更税号的具体时间,避免税号开错。
3、退票: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开票系统操作,将剩余的空白发票退到金税盘或税控盘中。
4、发票全部验旧:①有网上申领发票资格的纳税人,可在厦门国税网站进行验旧;②没有网上申领发票资格的纳税人,携带税控盘或金税盘和发票领购簿到办税厅验旧已开具的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定期定额征收户)
1、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的纳税人参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列3—4项办理。
2、领用通用机打票(网络发票)的纳税人,若有空白发票,在网络发票系统作“空白发票”作废,并生成验旧清单。
(三)温馨提示:
1、由于变更税号后,盘中原有的信息全失,建议将税控盘中资料(如开票信息和客户资料等)备份导出。
2、一般纳税人库存空白发票较少,可不用退票,变更税号之前,直接在发票系统作“空白发票”作废、验旧。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三证合一变更税号之前的准备事项有哪些”等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三证合一变更税号之前的准备事项主要有抄报税以及退票等。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