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清算后需提交什么材料

更新时间:2019-07-24 11:34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注销和清算,应该是密不可分的关系了,通常来说,注销前的企业都需要先进行清算。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公司注销清算后需提交什么材料?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要如何处理?公司注销登报费用要多少?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公司注销清算后需提交什么材料

  一、公司注销清算后需提交什么材料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二、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要如何处理

  1、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在其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应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已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清算组织名义参加诉讼。是否追加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参加诉讼,属当事人意思自治范围,当事人不请求追加的,一般不要主动追加。因无企业法人清算组织或因人员下落不明无法到庭诉讼的,可公告送达或者直接送达给清算义务人。原告只起诉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的,要区分情况:要求其履行清算义务的,法院可不必追加企业法人;要求其清偿企业的债务的,如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可迳行判令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不必追加企业;如企业具备法人资格,仅存在投资瑕疵的,应追加企业为共同被告。

  2、清算义务人应按照主管或投资关系确定:非公司制的国有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非公司制的集体企业法人为其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法人型联营企业为其联营各方,中外合资企业法人为合资各方,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为其投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控股股东。

  3、企业法人已办理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因未清算的遗留债权债务发生纠纷的,应以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

  三、公司注销登报费用要多少

  一般的报纸每次是100元。

  公司注销需登报公告一次(内资),三次(外资)然后45天后拿着刊登公告的报纸(整份)去工商局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公司注销清算后需提交什么材料、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要如何处理、公司注销登报费用要多少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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