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那么合肥单位和职工的公积金存缴比例是怎样的?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有调整,原则上一年申请调整一次,缴存比例较上一年度降低的单位,应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
剧相关报道了解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自7月1日起调整,个人最高月缴存额调整为2703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合肥市统计局公布2019年度合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0115元,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2528元,调整后月最高缴存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2703元。月缴存基数下限按现行的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执行。市辖四县一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此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020年度缴存基数调整采用网上调整为主的方式,具体由单位经办人访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https://gjjzx.hefei.gov.cn/),在左侧栏目中选择“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住房公积金分厅”,再选择“单位网厅系统”,输入政务服务网法人用户登录。登录成功后,选择“变更业务-缴存基数调整”进行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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