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是法治的源头,而《立法法》又是“管法的法”,担负着保证法律制定的纯洁、科学、民主等重任。改变了我国曾经的立法格局,中国立法的部门化、行业化、区域性。那么,立法法对地方立法产生哪些影响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立法法对地方立法产生哪些影响
第一,“放权”—赋予了地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权。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第二,“限权”—限定了过去有立法权城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性法规立法权限。在广东省内这样的城市有四个:省政府所在地城市广州,经济特区所在地城市深圳、珠海、汕头。
第三,“控权”—对于地方政府设立规章,从各级政府的职权、立法的依据、内容、程序四个方面进行了史上最严厉的限定,把地方政府的规章立法权严格控制在了“法律制度的笼子里”。
第四是“治权”,以加强备案审查,将红头文件上升到规章的监控等级,以治理政府的行权“任性”。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不是立法行为,原本不属《立法法》的调整范围。但修改后的《立法法》第九十九条增加了人大“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的规定”。
二、什么是《立法法》所说的特别规定
一般来说惩罚性的规定不溯及既往,授益性规定溯及既往,比如刑罚有一个“从就且从轻”的原则,就是如新法轻于旧法,就适用新法,使新法有溯及力。
两个法条并无冲突,第一项就是善意取得的排除,而《办法》的规定指的是恶意情况下的取得,并无冲突。
《立法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 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三、立法法中的绝对保留什么意思
绝对保留的有: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对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的事项。司法制度包括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以及诉讼制度。
相对保留,就是立法机构在法律中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规定。
修改后的立法法还相应明确了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明确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立法法对地方立法产生哪些影响,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