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夫妻在结婚前会想要约定一些关于财产之类的条款,当然婚前保证书对于刚新婚的夫妻来说或许是多了一重保障。那么如何认定婚前保证书的效力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如何认定婚前保证书的效力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权属进行约定,但其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婚姻保证书是否有效要看是否出于平等、自愿,是否为个人的真实意愿表示等情况而定。
也就是说
婚姻保证书要具备法律效力
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保证书是一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2、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二、婚后婚姻保证书效力
在婚后的生活中,夫妻难免会产生矛盾,在出现危机时,当事人双方往往首选的解决途径当属私下协商,以达成婚姻保证效果。而重归于好的情况屡见不鲜。此时的婚姻保证书中会就夫妻相互之间的忠贞、家庭责任、孩子问题及惩罚措施进行约定。这类婚姻保证书的效力需要酌情而定。
1、约定诸如“净身出户”等财产权利是否有效力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权属进行约定。由此看来,当事人一方在婚姻保证书中约定有“净身出户”的条款也并非全都为法律所禁止。若签署此类保证书时系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可以视为夫妻双方对其所属财产的约定,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2、“背叛婚姻方不得探望子女、不得做孩子的父(母)亲”等条款是否有效力
针对这类保证条款,法律的态度很明确,此类约定概属无效。因为涉及到子女的探望权及子女与离异父母的关系属身份关系,当事人不能约定予以排除相关当事人的权利。
以上就是如何认定婚前保证书的效力的介绍。一般而言,婚姻保证书效力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是具备的。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进行咨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