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满足一定条件后就可以享受法定的带薪年休假了,相信大家对年假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么,职工带薪年假的最小休假单位是多少呢?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呢?非全日制员工是否享受带薪年休假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相关规定中仅体现带薪年假以“天”为计算单位。但实际的休假最小单位是多少,则无明确规定。实务中一般以半天或天为单位,也有以小时为单位的情形。针对年休假最小单位问题,实际上是用人单位对带薪年休假的管理问题,对年休假的安排,用人单位享有一定的用工自主权,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但此种操作必须合理、不能过限。实务中,有些单位通过每天缩短一小时来冲抵年假,此种休假方式实际上剥夺了员工通过年休假制度统筹安排休息时间的权利,应属无效。因此,无论以何种量化标准作为年休假最小单位,均不能违背设定年休假制度的立法初衷。据此,年休假最小单位的合法性认定,应当结合具体休假安排而综合考虑,并以员工能够切实享受休息时间为衡量标准。
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通过上述规定可知:凡具有职工身份的人员均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
目前我们讨论的范围仅限于企业职工,故机关事业单位等编制内人员的带薪年休假问题在此不赘。仅企业职工而言,享受带薪年休假的人员应限定为全日制用工模式下的劳动者。非全日制劳动者不适用、退休人员和学生因不具有劳动者身份,故也不适用带薪年假。在此需要提示:退休人员应以享受退休待遇为标准;如果是以就业为目的的学生实习,则此类学生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则其理论上也应享受带薪年假,但其必须要符合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前提条件。
“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通过上述内容可知,非全日制员工应当不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累计工作时间也仅包括全日制工作时间,核定带薪年休假的累计工作时间也不包括非全日制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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