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对治安拘留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可能大部分人对诉讼了解一点,但是对行政复议会比较陌生,毕竟因为行政复议是和行政机关对抗,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治安拘留怎样申请复议?流程怎么走?
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申请复议的程序:
1、申请时效。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5)相应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4、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采取书面方式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时,所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如为公民,则为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申请人如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为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2)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
(3)申请行政复议的理由和要求;
(4)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
一般不会。“治安拘留15天”属于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不会留有案底,只会在公安机关留有记录。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治安机关对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是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
治安拘留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做出的处罚决定,一般在15天以下,在拘留所中执行。
刑事拘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做出的强制措施,最长不得超过37天,在看守所中执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治安拘留怎样申请复议,流程怎么走的相关内容,对治安拘留决定不服,我们向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去申请行政复议即可。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