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后,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20-06-27 09:17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有些人肯定会误认为合同无效就表示合同的所有条款就都失去了效力,因此我们后续处理事情就不能按照合同的条款的约定来处理,其实并非如此,合同无效但有些条款仍然是有效的,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合同无效后,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有效?

  一、合同无效后,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有效

  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仍可以适用。理由是:《合同法》第九十八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违约金条款属于清算条款所以仍然有效。另外,《合同法》第五十七条也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合同无效后,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有效?

  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条规定了违约的基本形态和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这一规定被称为“严格责任原则”,是合同违约的一般归责原则。

  所谓“严格责任原则”,是指违约行为发生后,只要有损害事实发生,只要有因果联系,违约方即应承担违约责任,而不以违约方的主观过错作为其承担违约责任的要件。

  三、合同法违约责任有哪些

  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其构成要件下:(1)存在违约行为;(2)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3)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

  2、采取补救措施:根据《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即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我国合同法上的赔偿损失是指金钱赔,即使包括实物赔偿,也限于以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物品予以赔偿。其责任构成如下:(1)违约行为;(2)损失;(3)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违约一方没有免责事由。

  4、定金责任:《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合同无效后,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有效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违约金条款属于清算条款所以仍然有效。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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