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工资结算方法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0-06-23 08:57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现实生活中很多劳动者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会在试用期内离职,当然离职后他们最关心的问题肯定就是工资什么时候给,给多少工资?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试用期离职工资结算方法是什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试用期离职工资结算办法是什么

  试用期离职到底有没有工资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肯定是有工资的。试用期离职工资结算公式:试用期离职时应该领到的工资=试用期月工资÷每月应该工作天数×实际工作天数。

试用期离职工资结算方法是什么

  二、在试用期多久可以提出辞职

  试用期内的员工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即可,正式员工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记住,这里是通知,而不是征求用人单位的同意,普遍存在的是很多劳动者担心用人单位不完全支付劳动报酬,认为需要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才能辞职,其实这是一个误解。

  试用期的时间一定要注意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无论是签订多久的劳动合同。还有试用期的工资要注意两个线,一个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一个是不能低于同岗位的工资标准的80%,否则就是违法的。

  三、试用期内企业存在哪些风险

  1、试用期结束未签订劳动合同

  风险: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试用期的期限随意约定

  风险:超过法律规定期限的,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单独约定试用期

  风险: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下一次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4、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

  风险: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改正并要求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还应加付赔偿金。

  5、试用期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风险: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向社保部门投诉,社保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补缴。

  6、试用期任意延长

  风险:未经协商或虽经协商但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7、续订劳动合同时再次设定试用期

  风险: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再次约定试用期的,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8、试用期随意辞退员工

  风险:在试用期内,只有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存在其他过错性的事由,用人单位才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按照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此时,员工既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9、试用期内对员工出资进行专项培训

  风险: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出资对劳动者进行各类技术培训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试用期离职工资结算方法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试用期离职时应该领到的工资=试用期月工资÷每月应该工作天数×实际工作天数。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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