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但需要支付员工三倍的加班工资,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带薪年休假工资标准的基数是什么?
带薪休假工资计算基数是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年假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不可以。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规定: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产假,是女职工产期前后的法定休假待遇。带薪年休假,是职工工作满一定时间后依法享有的法定休假权利。已经休了几个月产假,上班之后还能休年假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由此,产假和带薪年休假之间不存在冲突,女职工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和带薪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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