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形,就是继承人放弃财产继承权,原则上来说这是可以的,可以签订放弃继承权的协议。那么,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放弃财产继承权的协议有效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放弃继承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放弃遗产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所做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
注意: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不得放弃继承权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但是,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继承人不得放弃继承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基本案情:
2015年1月,法院判决李某偿还张某借款15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李某暂无财产可供执行。
2015年6月,李某父亲去世,名下有一套房产,但并无遗嘱分配。李某母亲及李某的三个同胞兄妹均在世,按照法定继承李某享有继承权。现在该房屋正在参与拆迁,张某要求执行李某可继承的该房屋拆迁补偿款部分,但李某表示其放弃继承。
法律分析: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李某法定继承遗产部分。
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使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本案中,在无遗嘱继承的情况下,作为法定继承人的李某享有该房屋部分所有权。因李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李某放弃继承的行为导致其不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所以其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显然,该案中李某放弃继承权是无偿转让自己既得财产的行为,属于恶意规避债务,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张某可行使撤销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放弃财产继承权的协议有效吗”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 放弃财产继承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不得放弃继承权。若大家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