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一般适用于建筑企业,往往需要建立专门的账户存储保障金,该保障金主要用于预防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时进行垫付。那么大家知道如果可以因买卖合同纠纷申请保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吗?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合同纠纷申请保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吗?" alt="可以因买卖合同纠纷申请保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吗?" />
案情介绍:
2018年下半年,隆强建设公司承揽了位于邛崃市南江路的某工程建设项目。由于工程建设需求,隆强建设公司与强固混凝土公司签订《混凝土采购合同》,约定由强固混凝土公司向其提供商品混凝土。
合同签订后,强固混凝土公司依照约定,向隆强建设公司提供了商品混凝土。但是,隆强公司却仅仅支付了部分货款。经强固混凝土公司,扣除已支付货款,隆强建设公司尚欠货款976万余元。
2020年初,强固混凝土公司将隆强建设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的相关货款及相应利息。
诉讼前,强固混凝土公司向法院申请进行诉前保全。但由于保全财产并未达到诉讼标的额,在诉讼中,强固混凝土公司根据之前了解到的信息,再次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要求对隆强建设公司在邛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缴纳的案涉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95万余元进行冻结。
案例分析:
原告在本案中主张的是货款,不属于案涉项目农民工工资债权范围。原告的申请不符合行政法规的规定,遂裁定予以驳回。
农民工工资保障牵涉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前,最高人民法院就曾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依法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原则上不得采取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确保专款专用。确需依法进行冻结、扣划的,应首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法院在本案中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严格审查当事人保全申请的合法性,贯彻法律规定和上级法院通知精神,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影响。
相关法律规定: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不得因支付为本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可以因买卖合同纠纷申请保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吗”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一般来说,不可以因买卖合同纠纷申请保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