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因此夫妻一方对配偶的财产享有继承的权利。同时,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正常是不会区分份额、不会予以分配的财产。因此,当配偶去世时的财产分割及继承相对复杂。
首先,需要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将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平均分割,确定去世配偶一方的遗产范围。
其次,在划定遗产范围后,再确定死亡一方生前是否立有有效遗嘱,如果有,则按照遗嘱规定予以继承。如果死亡一方生前未立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予以继承。此时,生存一方与死者的父母、子女具有同等的继承权。如果死亡一方没有父母、子女等继承人,则财产全部由生存一方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