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如果是以抑郁症为理由提起离婚的,法律对此没有规定,因此如果单纯以抑郁症为理由提出离婚的,没有相关赔偿标准的规定,没有获得赔偿的法律依据。
其次,没有任何规定一方患病期间另一方不能提出离婚,因为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明确了几种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其中第三条规定了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
最后,抑郁症患者不可以申请离婚补偿,除非另一方存在离婚过错。但是,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当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商。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凡是涉及到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离婚过错。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