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的规定,虚开发票包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及其他发票。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刑法第205条的立案标准为虚开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5000元以上。
除刑法第205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立案标准有三种情况:
一、如果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以上;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