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海沙的行为,根据不同的情况,可能涉嫌不同的罪名,如果是自己先非法采沙,然后再进行贩卖,则构成非法采矿罪,因为海沙也属于矿产资源的一种。
根据刑法第343条的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明知他人非法开采的海沙,而收购之后再转手贩卖,则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