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定金比例,合同法中并没有相关规定,但只规定了定金比例上限;担保法中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二十。
依照《担保法》中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因而如果超过了20%定金比例,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如果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