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是不能继承公房的。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只有个人的合法财产才能继承。《继承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公有住房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承租人对公房只享有承租权,没有处分权,所以公房不能继承。
至于承租人子女的续租问题,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承租人子女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公房。
根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