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第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第二、标的;第三、数量;第四、质量;第五、价款或者报酬;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第七、违约责任;第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具体到工程款欠条,则应当写清楚工程名称、地点、发包人、承包人、工程总量、单价、完成工程量、工程款总额、已付金额、欠付金额、约定付清时间等要素。此外,在签订欠条时,也要充分考虑对方的履行能力,对于资信能力较差的当事人,有必要时需要给对方一定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