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签的合同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一般应认定为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下列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具体到公司内部签的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不论是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除劳动合同之外的其他合同,还是员工与员工之间因相互之间经济往来签订的合同,还是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之间签订的业务合同,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就是有效的,对合同双方就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各方需按合同约定履行己方义务。一方违约的,也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