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公司财物15万元以上才能立案。
侵占公司财物可能触犯《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依据《刑法》第271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修订后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相关规定可知,侵占公司财物数额较大系职务侵占罪成立的量刑起点。
同时,依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及11条规定可知,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是指15万到100万元之间的公私财物,因此,本罪立案起点应为15万元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