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他人财物可能触犯《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占罪有两种表现,第一种为:行为人因代为保管他人财物而将他人财物非法占有。行为人主观上存在以非法占为己有为目的的故意。行为人实施了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行为,且非法占有的财物数额达到较大以上。
第二种为:
1、行为人主观上存在以非法占为己有为目的的故意。
2、行为人实施了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3、行为人所侵占的埋藏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否则不能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