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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但《公司法》并未规定解散清算具体需要多长时间,也无法规定需要多少时间,不同的公司解散,财产账目复杂程度都不同,具体要看进度和效率。从实践来看,一般周期都会比较长,情况比较复杂的,通常都在一年以上,但如果财产状况清晰,顺利的话几个月也可以完成。
公司解散事由大体可分为三种,一是自愿解散,即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二是行政强制解散,即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三是司法强制解散,即公司陷入严重困难,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不同的解散事由,需要的时间也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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