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的特邀嘉宾律师:陆歆。
如果是夫妻双方自愿结婚的,即使该婚姻是刚登记完,也不能撤销该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对于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办理离婚登记,而不是撤销原有的结婚登记。
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方可以申请撤销。胁迫主要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意愿结婚的情况。胁迫婚姻违反了结婚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是违法婚姻。申请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应为受胁迫一方,并且应当在结婚登记后一年内提出。因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无法申请的,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