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提出的这个问题,实际上想问的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会被判处多长时间的刑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276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此可以看到,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我国刑法实际上规定了三年以下和三至七年两个不同的量刑档次。一旦涉及构成该罪名后,要根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数额和产生的法律后果来判定其具体的量刑。
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并不是拖欠劳动报酬达到一定的数额就直接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法律惩罚的是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或本来有能力支付但是恶意的转移财产,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导致无法支付的情形。而且在有上述行为的情况下通常还需要经过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其支付后依然拒不支付的,才能认定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以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文书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后,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但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正当理由未知悉责令支付或者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