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的情况,后期是否还能和解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可能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可见,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一方逃逸后,如果逃逸一方取得受害人谅解同意,是可以刑事和解的。
另外,建议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要冷静下来,特别是现场如有伤员的,应该及时拨打120报警,对伤员进行救治,不要因为害怕承担责任而选择逃逸,因交通肇事逃逸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