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无效时,则按法定继承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可知,遗嘱无效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合法有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第一、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第二、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第三、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第四、被篡改的遗嘱;
第五、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第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有处分权的。
第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第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