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情况下,可以继承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四条规定可知,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由此可知,在法定继承中女婿并不属于继承人范围,但配偶去世后,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情况下,可以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