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已经离婚,并且已经确定了抚养权的归属,如果需要变更抚养权的,首先,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其次,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但申请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必须理由充分,否则法院不会支持,具体法律规定的情形有下列几点:
第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第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第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第四、是弹性条款,即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可见,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离婚后,还是有可能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变更抚养权的,主要是应当有充分的理由和对应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