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后,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要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那么依法判决当事人离婚,要看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只有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才会准予离婚。那么如何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经调解无效准予离婚呢?我国《婚姻法》有详细罗列:
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第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还有,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情况,最后又一个弹性条款:存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情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