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确认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如果是女方婚前购买婚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在女方名下房产,则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男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产,则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同时遵循如下原则进行分割: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如果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且由女方居住使用,男方另行有住房,则房屋所有权一般判归女方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