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违约之后,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的:
第一、那个守约方,它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二、出租方如果是隐瞒抵押的,承租方他是可以在一年之内行使那个抵押撤销权的;
第三、如果租房合同没有到期的,但是出租人强行解除合同,将房子出租给善意第三人的,如果事实上合同已经不能履行,那么承租人他是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是可以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的。
那么什么是善意第三人呢?一般的情况下是承租人他本人已经租了房子,但没有入住,导致善意第三人在不知道存在之前有承租人的情况下,入住了该房子或使用了个房子,这种情况下,它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权益,所以那个合同就不能继续由前面的承租人进行使用。这种情况就叫做善意第三人保护责任制度。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