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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由于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国家因此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五、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
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