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张丹中。
有抵押物的借款合同,主合同条款本身的内容大致相仿,只会根据借款的性质、用途、借期、利息等因素产生细小的差异。
但根据抵押物的不同,则抵押权实现的方式,会在内容上存在较大的差异,比如拍卖、变卖、折价以及其他方式。司法实践中最为常见的就是拍卖,他的优点就是相对于其他方式更加透明,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债权的实现,目前法院基本都是以拍卖形式来实现抵押权。
而变卖和折价的方式虽然相对更为高效简易,但过程不透明,当事人之间以约定的价格直接转让抵押物所有权。所以,我国对于折价方式实现抵押权给予了极大的限制甚至禁止。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