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张丹中。
转租是指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再次出租给次承租人,从中赚取租金差价的行为。
转租只有一个前提,就是出租人书面同意,否则出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关系收回房屋,这是合同法第224条所规定的。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一旦涉及转租,那么就会存在两个租赁合同,举个例子方便大家理解。
张三将房子租给李四,每月租金1000元。李四经张三同意又将房子租给了王五,租金2000元。那么李四作为二房东每月可以坐收1000元的租金差价,但钱并不是那么好赚的,相比之下李四所要承担的责任就要更多。
李四要同时承担两个租赁合同项下的合同义务。首先,李四和王五之间所约定的租期受到租赁合同的限制和约束。其次,如果张三和李四之间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那么势必带来连锁反映,导致李四和王五之间租赁关系基础产生动摇。再次,无论张三还是王五,一旦出现违约,李四作为二房东是最被动的,因为转租合同具有附随性,一旦发生违约,二房东也一定会产生违约。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