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刘季威。
交通事故若造成人员死亡的,赔偿义务人也就是肇事方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办理丧葬事宜产生的必要的交通费食宿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照20年计算。但是死者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但是提醒大家注意一点,计算标准用的是受诉法院所在地,而不是事故发生所在地。受诉法院所在地不仅包含事故发生地,而且包含被告住所地。也就是说如果肇事方是湖北的,但是事发地是在上海。作为死者方可以选择在上海或者是在湖北起诉。如果上海的标准高于湖北,那么在上海起诉就会对死者的利益更有利。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