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王谆。
数罪并罚能否适用缓刑,刑法理论和实践中存在较大的争议。
否定论认为,数罪并罚适用缓刑,不符合刑罚的立法意图,违背了罚当其罪的原则,且为有关司法解释所否定。肯定论坚持,以缓刑适用的法定条件作为判断,数罪并罚时能否适用缓刑的唯一标准。为实现缓刑价值和刑罚目的,可以适用缓刑。数罪并罚下刑期条件的确定,应当以执行刑为准。
缓刑是指,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条件下,暂缓执行刑罚或者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由于《刑法》规定比较原则,相关司法解释又不够具体,所以当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适用缓刑不够规范、随意性较大等现象。对于在缓刑宣告后,考验期内行为人又犯新罪,或发现漏罪应数罪并罚,而撤销缓刑的,按照《刑法》第七十七条处理,一般没有争议。但对于行为人犯数罪时,是否可以适用缓刑,理论和实践中存在较大的争议。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