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谭国杰。
在生活中,在离婚之后,一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情况是很常见的,但这种情况是可以解决的。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是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时候,由人民法院判决。
由此可见,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就负担费用的多少和长短期限,与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即可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维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不执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给付的抚养费的,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双方约定的离婚协议约定作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其应尽的义务。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